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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臺海網(微博)5月12日訊 據《中國時報》報道,臺北市一名莊姓女律師與丈夫分居,卻在家中與餘姓保鏢兼司機翻雲覆雨,被菲律賓女佣意外目擊,擔心姦情曝光,先逼迫女佣提前返菲不成,又誣陷女佣偷竊家中鑽石等財物,想讓女佣遭驅逐出境;但檢察官查明真相還給女佣清白,反倒是莊女栽贓陷害女佣,被依誣告罪起訴。
  莊姓女律師與李姓丈夫在2010年8月間感情不睦分居,隔年9月協議離婚;莊女在離婚前,因擔任餘姓男子的辯護人,發展出外遇關係,甚至聘用餘擔任她的保鏢兼司機。
  豈料,莊女離婚後也與餘分手,餘心有不甘向她前夫爆料,指證莊女尚未離婚時就與他偷情,2人因此被法院依通相姦罪判刑4月確定。
  檢方指出,莊女2010年11月間與餘男在住處通姦遭女佣意外目擊,莊女擔心女佣通報丈夫,要求女佣簽下自願不續約聲明書,並代為購買飛往馬尼拉的機票,但女佣反悔想續留臺灣,並曾前往莊女丈夫住處,莊女為使菲傭遭驅逐出境,前往警局報假案。
  莊女指控,2011年7月返家時發現她的鑽石戒指、耳環、項鏈及現金3萬元新臺幣遭竊,因住所無遭侵入跡象,且女佣每天可自由進出打掃,認為是女佣偷東西。
  檢警調查中,女佣否認看過鑽石戒指等財物,否認竊盜;莊女前夫也證稱不清楚莊女持有珠寶狀況,檢方因此處分女佣不起訴,並查辦莊女涉犯的誣告罪嫌,餘男也證稱莊女曾告知他要誣陷外傭一事。
  檢方調查,女佣在通姦案中曾出庭作證,表示2010年某夜,客廳音樂開得很大聲,她離開房門想要調低音量,發現莊女1歲大的小孩想推開莊女的房門,她上前阻止時門已被推開,沒想到撞見莊女與餘男正在發生性行為。責任編輯:許巧娜  (原標題:台一女律師偷情菲傭撞見遭誣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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