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環球網綜合報道】臺灣“中央社”報道,臺灣方面大陸委員會發言人吳美紅29日稱,兩岸學術交流涉及到科技機密等,主管機關或委托單位應該要有建制和配套。
  據報道,繼臺灣“中央大學”教授陳錕山被指轉往大陸“遙感科學國家重點實驗室”任職後,民進黨“立委”蕭美琴稱,臺灣海洋大學教授高聖惕、“中研院”研究員宋燕輝、臺灣政治大學國關中心研究員劉復國3人,擔任中國大陸南海研究院特聘研究員,恐引發疑慮。但三名學者接受媒體訪問時,否認涉及“國安”疑慮。
  台陸委員會29日召開例行記者會,吳美紅響應記者提問時說,兩岸學術交流若涉及到科技機密或保護事宜,主管機關或委托單位應該要有建制和配套。
  吳美紅表示,針對陳錕山案,“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”第33條第2項和相關內容,有規定臺灣人不得擔任大陸黨、政、軍職務,主管機關台“教育部”已就陳錕山是否違反兼職等問題做查處。
  她說,陳錕山案是否有泄漏“國防”資料等,涉及“刑法”和“安全法”等刑事責任,應由司法機關偵查處理。
  吳美紅指出,媒體報道劉復國等三名臺灣學者,應由主管機關釐清三人所擔任的職務和機構,是否符合“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”第33條第2項規範。涉及公務人員資格等問題,也是由服務機關認定和瞭解有無違反兼職規定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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